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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苏州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1

各班级: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育人环境,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根据《苏州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办法》(苏大学〔201749号)、《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苏大学〔20175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苏州大学在籍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评选比例:6%;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比例:0.1%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5%;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比例:0.1%

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 0-1个;

具体名额以班级通知为准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A

2、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成绩优良,获得苏州大学综合奖;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课外体育锻炼,考核学年体育课成绩达到B及以上或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B及以上;体育保健生考核通过;

4、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

2、被评为三好学生两次及以上;

3、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苏州大学学习优秀特等奖、创新创业特等奖或国家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担任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职务、院(部)级协会(社团)副职、校级协会(社团)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3、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成绩优良,获得苏州大学专项奖;

4、考核学年体育课成绩达到B及以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B及以上或体育保健生考核通过者优先评选。

  

(四)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学生干部全部条件;

2、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次及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成绩优良,获得苏州大学学习优秀一等奖、创新创业一等奖以上。

  

(五)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班集体有合理的组织机构,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规范的组织制度;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充分发挥班级中的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文体娱乐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2、班风建设:班集体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积极参加党校、团校学习,政治觉悟高;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全班同学遵纪守法,上学年班集体无学生违法、违纪处分纪录,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

3、学风建设:班集体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同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积极参加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学术科研氛围浓厚;全班同学在上学年必修课学习成绩在院(部)名列前茅,不及格率不大于2%(不及格率=各门功课不及格学生总人次/考试总人次);

4、文化建设:班集体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娱乐、素质拓展等活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与安全教育;班集体有品牌特色活动,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做出贡献;积极参加院(部)、校组织的文体比赛、科技竞赛等各项集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四、评选注意事项

1、在同一学年评优中,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三好学生标兵与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可兼得。

2、学生在考核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不得参加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

  

五、评选要求及程序

1、评选要求: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评选程序:

  

学院各班组织评优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班主任申报(在《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sams.suda.edu.cn,获奖学生于117日前完成系统内申报,过期系统自动关闭);以班级通知操作时间为准,学院在学生综合考核和鉴定的基础上,严格筛选、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1116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学校审批。

  

六、材料报送要求

以班级具体通知为准。

系统申请11月7日前学生完成申报;所有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1112日前需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dfypj@163.com,电话:67162160

  

  

附件二: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docx

附件三: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申报材料.doc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2018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