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切实帮助我院品学兼优生活困难的学生,并充分调动我院本科生学习积极性,引导其成为热爱本专业且具有优良道德品质、扎实理论基础、创新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特在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设立苏州大学美麟奖学金,并制定本科生相关评定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及奖励标准
苏州大学美麟奖学金,每年每生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人·年)。
二、奖励对象及名额
经过学校贫困生认定、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全日制在校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
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 年级 | 名额 | 年级 | 名额 | 年级 | 名额 |
纺织工程专业 | 大二 | 1 | 大三 | 1 | 大四 | 2 |
轻化工程专业 | 1 | 1 | 2 | |||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 1 | 1 | 2 | |||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 | 1 | 1 | 2 | |||
纺织工程(卓越工程师) | 0 | 单列1名 | 单列1名 | |||
机动 | 2名 | |||||
合计 | 20名 |
说明:机动名额优先奖励有突发状况需要资助的品学兼优同学,或者中外合作办学班品学兼优的贫困同学。若以上两种情况均不存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协调。
三、评定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遵守科学道德规范,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或有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得参评。
3、认真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专业学习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以美麟奖学金截止申请前所有学期成绩为准)排名在本专业位于前40%(含40%)。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遵循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志愿服务时间(以上一学年为准)不满36小时者不得参评。
5、有企业实习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6、本奖学金作为学院捐赠奖学金的一种,同一学年内与国家奖学金及学校、学院其他各级、各类的捐赠奖学金(如纺织之光奖学金、正雄奖学金、捷讯励志奖学金等)不兼得,在校期间只可获得一次。
7、在校期间内已获美麟奖学金者不再参加评定。
8、不在贫困生库者不得参评。
四、奖学金评定流程
1、学院发布评选通知,由符合美麟奖学金评定要求的同学主动提出申请,在截止日期之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美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超过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提交的材料一律无效。
2、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组,严格按照《苏州大学美麟奖学金(本科生)评定条例》进行评审。
3、评定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五日,无异议后报送苏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4、评定结束后,由学院公布获奖励学生名单,进行表彰,发放奖励。
五、材料申报
(一)电子材料:
《附件3:Excel汇总表》请于10月9日(周三)下午4点前发送至邮箱sdfypj@163.com,以“美麟+班级+姓名”命名Excel文件。
(二)纸质材料:
《附件2:2018-2019学年苏州大学美麟奖学金申请表》,打印时格式要求调整为1页,如2页正反打印。附学生成绩单教务系统统一打印的复印件1份。于10月10日(周四)下午4点前交至院学工办(丝韵楼305)。
联系人:孙晓旭老师 0512-67162160
六、其他
本条例由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班级+姓名-2018-2019学年苏州大学美麟奖学金申请表.doc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七日
(发布人:孙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