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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纺织工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条例 (2020年修订稿)

发布日期:2020-11-17



充分调动我院本科生的科研创新创业积极性,培养具有优良道德品质、扎实理论基础、创新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设立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紫卿书院纺织工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制定本评定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评定对象

我院纺织工程专业(以下简称:纺织)、纺织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下简称:纺国)、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服装)、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以下简称:非织)、轻化工程专业(以下简称:轻化)在籍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但有下列任一行为者不得参评:

1、所修学分低于30学分者;

2、延长学年者;

3、因违纪受到学校或学院(部)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以及处分未解除者。

二、奖金来源

纺织工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经费

、奖学金等级、奖励标准

等级

奖励标准(元/·年)

名额(名)

专业要求

特等奖

5000

2

纺织、纺国

一等奖

3000

4

纺织、纺国(2个名额);服装、非织、轻化(2个名额)

二等奖

2000

8

纺织、纺国(5个名额);服装、非织、轻化(3个名额)

等奖

1000

12

纺织、纺国(8个名额);服装、非织、轻化(4个名额)



、评定标准及说明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无不及格科目不及格科目为五级评分制考核课程等级在D级以下,百分制考核课程学分绩点在1.0以下科目

5相关创新创业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期限为:自入学之日起至评奖通知发布之日为止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申请该奖项,但同一成果不累计参评;同一成果或相似度较大的不同成果参加不同比赛,不累计积分,以最高分值算同一科研课题申请多个项目的,不累计积分,以最高分值算实行定量加分,按总分高低排名。

6所有成果发表以见刊为准,受理或录用通知一律不入;所有比赛结果以获奖证书、官方发文、公示为准;所有项目以结项证书为准。

7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论文的学术价值和文章的影响力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员

8、根据获奖证书的颁发单位界定比赛级别,比赛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15-2019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和学院认定的比赛。不设置特等奖的比赛,最高奖等同于特等奖,其他奖项依次类推。优胜奖等低于三等奖的奖项,以同级别比赛三等奖积分一半计算。

定量加分标准如下:

1科研成果积分分值如下:

类别

内容

分数

高质量文章

SCI论文、EI源刊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100

科研成果第一作者100%计算,第二作者以50%计算,第三作者以25%计算,其余以10%计算。

普通文章

省级期刊论文及会议论文

40

知识产权

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200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00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50

发明专利公开

40

软件著作权授权

40

实用新型专利公开

20

软件著作权申请

20


2创新比赛积分分值如下:

类 别

特等奖

(金奖)

一等奖

(银奖)

二等奖

(铜奖)

三等奖

备 注

国家级比赛

120

80

40

30

以获奖证书或官方文件排序为准。第一完成人100%计算第二完成人60%计算,第三完成人50%计算第四完成人40%计算,其他人20%计算。其中:“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省赛及国赛项目成员全部视作共同第一完成人。

省部级比赛

40

20

15

10

厅级比赛

30

15

10

6

校级比赛

12

6

4

2

院级比赛

6

3

2

1

3、创业类比赛积分分值如下:

类 别

特等奖

(金奖)

一等奖

(银奖)

二等奖

(铜奖)

三等奖

备 注

国家级比赛

120

80

40

30

以获奖证书或官方文件排序为准。第一完成人100%计算第二完成人60%计算,第三完成人50%计算第四完成人40%计算,其他人20%计算。其中省赛及国赛项目答辩人视作共同第一完成人。

省部级比赛

40

20

15

10

厅级比赛

30

15

10

6

校级比赛

12

6

4

2

院级比赛

6

3

2

1

4学生参与各类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按期完成者将给予积分奖励。学生完成创新科研项目情况积分分值如下:

类别

优秀

合格

备注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0

20

以结项证书或者官方文件排序为准,第一完成人100%计算第二完成人60%计算,第三完成人50%计算第四完成人40%计算,其他人20%计算。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0

10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0

8

校“䇹政基金”项目

40

15

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15

6

院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

5

2

、评定流程

1、本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年11月,由符合本奖学金参评要求的同学根据学院通知,主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材料,并附相关成果及其他证明材料。学生必须在申报截止日期以前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逾期无效。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无法提供期刊封面的须提供打印版的期刊网页目录和论文首页;授权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公开专利须提供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首页。

2由学院创新创业奖学金审核小组严格按照本条例进行材料审核和分数核算,并向评审工作组提交初步审核名单。

3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进行评审。

4、评定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公布获奖名单,进行表彰,颁发奖学金和证书。

、其他

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紫卿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