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纺服委【201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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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系、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优质化发展,经研究,拟调整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主任: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退休教工党支部书记,退休教师协会会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委员:学院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工办公室主任、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主任、教务办公室主任、系主任代表
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下设关心下一代工作办公室。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一八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