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评苏州大学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2

各班级:

接到学校关于初评苏州大学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file.suda.edu.cn/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whir_new_verifyCode=1&editId=31095998),参照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具体操作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2019届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2019届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

三、评选条件1、2、3为资格条件,4、5位优先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必须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居前25%;

3、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担任过校、院(部)主要学生干部,并任职一年以上,为学校、学院(部)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在校期间有过军队服役经历、自愿赴边远省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评选注意事项

1、学生评选期间仍处在受处分期的,不得参加评选。

2、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a.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b.毕业论文不合格、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

五、评选要求及程序

1、请各班级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各班级在对毕业班学生前三年各方面表现综合考核和鉴定的基础上,严格筛选、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班级内部不少于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辅导员刘海审核;

3、学院学工办审核资格,评出初评名单并公示(学院内部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工作部(处)。

4、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名单,并颁发《初评优秀毕业生证明》。

5、2019年6月学院(部)再次审核,确定正式评选名单,不符条件者取消其资格,且缺额不补。

六、评选材料领取和报送时间节点

1、12月12日下午5点前,请各班级将《2019届优秀毕业生初评汇总名册》(附件2)发送至hliu2@suda.edu.cn ,将《2019届优秀毕业生初评汇总名册》纸质版+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交到丝韵楼305室刘海老师处。

2、12月13日,学院学工办公示初评名单。

3、12月17日,各班级统一到丝韵楼305,领取《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发放给获评学生填写。

4、12月18日下午5点前,各班级收齐《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于统一交到丝韵楼305室。

联系人:张志颖,电话:15996613700,邮箱:hliu2@su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