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5-04-28

一、请按照下列材料清单顺序准备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含详细课程安排或学习计划)

5.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学习计划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填“无”(如国外导师)。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并且受理机构已接收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单位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并盖章。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司局级以上或学校公章)。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不包括如下条件: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2)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3)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的主要学习/交流工作。

4)可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已通过外方面试或考试,外语水平符合其要求,否则应单独出具外方认可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证明。

5)外方收取学费情况:如申报项目外方不收取学费/免除全部学费/利用其他奖学金支付全部学费,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须明确;如申报项目外方需收取全部/部分学费,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须明确需支付的具体额度

6)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如申请的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项目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5. 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

提供成绩单应为自本科一年级起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的外语水平条件要求提交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学习计划

推选学校须与国外留学单位做好前期沟通,为学生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应包含课程安排/实习任务、须修学分数、时间安排(如报到时间、课程学习时间及考试考核时间)等。

对交流形式为课程学习的被推荐人选,应由学校教务部门/所在院系为其制定学习计划并盖章确认;对交流形式为实习或毕业设计的被推荐人选,应由学校教务部门/所在院系及外方共同制定学习计划,双方签字、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