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说明

发布日期:2016-06-12

                                  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说明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其中推荐“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做如下说明:
      1.被作为“学术特长生”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教授推荐信必须负责、详尽地说明被推荐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培养潜质”。推荐信还需进行网上公示。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视为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人才,参加由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
     (1)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并通过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优秀(前三名);或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并通过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优秀(前二名);或获得“莙政学者”称号;
     (2)参加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指导教师认可、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认定的研究成果(如收到论文的用稿通知);
     (3)在核心期刊(自然科学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人文社会科学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准)、SCI、EI、SSCI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者(原则上限第一名,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的可放宽到第二名);或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者(自然科学类论文每篇的篇幅均不少于3个版面、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每篇的篇幅均不少于6000字,且限第一名,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的可放宽到前二名);或在省级学术刊物独立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者(自然科学类论文篇幅4个版面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篇幅在8000字以上);
    (4)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教育部等中央政府部门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组织的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前三名)或省部级学科竞赛(省教育厅等省政府部门或教育部内设司局机构或国家二级学会[协会]或江苏省一级学会[协会]组织的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前三名);或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第一名)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名);或组织开展的与所学专业或报考专业密切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全国表彰(团队第一名或个人);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三名);
    (6)取得其他重要科研成果和进行相关实践。
     3.学生提供的、可以证明其具有学术特长的所有材料,均须进行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