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召开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

发布日期:2019-05-10

2019年5月8日下午,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在北校区工科楼222室召开。学院院长潘志娟,副院长王祥荣、关晋平,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卢永嘉及全体教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董召勤主持。



董召勤认真传达了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等文件精神,明确要求各位教师将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职责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切实领会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号召大家做一个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

结合江苏省出台的《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董召勤重点指出对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四条“不准”,并要求各位教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及教育方向,以身作则,规范言行,爱护学生,乐于奉献,廉洁自律。

董召勤强调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度,强化课堂思政和网络文明建设。结合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青年教师座谈会,就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风师德建设及落实“课程思政”理念等方面对青年教师们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包括教师们要把立德树人融入课堂,在传播专业知识的同时,注重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学工作始终;利用课堂引领学生思想,积极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促进学生学业和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此外,为了贯彻落实将立德树人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内化到学院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19年3月20日成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小组,严格遵照《苏州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苏大委〔201872号)文件精神,由学院党委书记董召勤、院长潘志娟任组长,统筹部署相关工作;副院长、副书记及各系、实验室主任等任组员,有序分工,明确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