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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靖同学(学号171540607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1号令)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五节退学第三十条以及《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苏大教〔2017〕5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李靖同学于2017年9月入学,目前已满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8年,但仍未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拟给予你退学处理。
学院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0日先后通过电话、QQ、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向你送达拟退学通知,均未能有效送达。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1号令)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开展公告送达。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请于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陈述或申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菲非老师,电话:0512-67165285,邮箱:ffwu@suda.edu.cn。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北区工科楼后座421西-3室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
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