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展开,现将2018-2019学年学费减免、各项助学金评定、年度汇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
1、减免对象:
苏州大学非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建档立卡、残疾、绿色通道学生另外补助)。
2、减免标准:
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3、操作流程:
以班主任通知为准。班主任、辅导员根据学生表现及家庭困难程度进行等级评议,经学院审核后,提交学校审核。
4、注意事项:
(1)对于建档立卡、残疾、绿色通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与此项学费减免不可兼得;
(2)各学院要重点关注困难学生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父母双双下岗学生,特别关注因突发自然灾害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各学院预先做好欠费学生前期的信息收集工作,积极配合财务处做好学费减免的转划工作;
(4)学费减免金额由财务处直接充转本学年学费,不作现金兑现。对交清或已交部分学费的学生而言,减免金额也由财务处直接充转下学年学费。
二、助学金评定:
本学期助学金评定项目:国家助学金、点点教育助学金、思源助学金。
1、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国家,诚实守信,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帮助他人;生活俭朴,自强自立。
2、评定对象:
国家助学金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18级新生)。点点教育助学金、思源助学金为2016、2017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评定标准:
各项助学金的评定标准、名额分配及具体要求,以班主任通知为准。
4、操作流程:
各班评议小组审核后,由学院(部)相关老师负责审批,审批后导出并打印汇总表。纸质《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纸质《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统计表》(一式一份)完成签字盖章工作后于2018年11月16日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定。
5、评定时间:
以各班级具体通知为准,11月7日前由获助学生本人网上申请;
三、助学金汇报:
1、汇报对象:
所有目前在校且曾获2017-2018学年黄乾亨助学金、教服(教服)奖助学金、福彩助学金、思源助学金。汇报名单请详见附件2。所有获得过社会帮困助学金的学生请务必将汇报材料汇报给资助人。
2、汇报流程:
受助学生填写《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学年汇报表》(见附件3),班主任或辅导员评议签署意见,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学院(部)章,辅导员汇总《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纸质《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学年汇报表》(一式两份)及《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情况统计表》完成签字盖章工作后学院审定;同时将电子文档《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情况统计表》发至相关邮箱sdfypj@163.com。
3、汇报内容:
主要围绕上一学年本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感受(字数1000—1500)。
4、通过以上各项助学金的评定和汇报工作,请各学院继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组织受助学生开展文明礼仪、感恩诚信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5、根据捐赠协议内容,连续资助至毕业的各类助学金,受助学生需要进行年度汇报,受助学生经复审合格者可继续获助,经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获助资格,缺额名额由学院统筹再分配,被取消获助资格的学生应知晓被取消的原因,并由本人提出书面说明,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由统一报送资助者备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晓旭
联系电话:67162160
电子邮箱:sdfypj@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 2017-2018学年助学金汇报名单(纺织).xlsx
附件4:苏州大学____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情况统计表.xls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