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字﹝2021﹞68号)文件精神,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1日中午12:00。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科楼后座421)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yfji@suda.edu.cn。
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发布人:季彦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