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我院本科生的科研创新创业积极性,培养具有优良道德品质、扎实理论基础、创新科研能力的新工科拔尖人才,设立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紫卿书院)纺织工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制定本评定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院纺织工程专业(以下简称:纺织)、纺织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下简称:纺国)、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服装)、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以下简称:非织)、轻化工程专业(以下简称:轻化)在籍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但有下列任一行为者不得参评:
1、所修学分低于30学分者;
2、延长学年者;
3、因违纪受到学校或学院(部)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以及处分未解除者。
二、奖金来源
纺织工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经费
三、奖学金等级、奖励标准
等级 | 奖励标准(元/人·年) | 名额(名) | 专业要求 |
特等奖 | 5000 | 2 | 纺织、纺国 |
一等奖 | 3000 | 4 | 纺织、纺国(2个名额);服装、非织、轻化(2个名额) |
二等奖 | 2000 | 8 | 纺织、纺国(5个名额);服装、非织、轻化(3个名额) |
三等奖 | 1000 | 12 | 纺织、纺国(8个名额);服装、非织、轻化(4个名额) |
四、材料申报
2021年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紫卿书院)纺织工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创新创业奖学金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及附件证明材料,其中: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_zhao@suda.edu.cn;纸质材料提交至紫卿书院北1-113辅导员办公室;
附件证明材料:成绩单、论文复印件、专利复印件、科研项目结项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2日
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纺织工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创新创业奖学评定条例(2021年修订稿).pdf
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纺织工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创新创业奖学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