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15-06-06

    为促进班主任工作的开展,保证班主任在引导、教育和管理学生过程中作用的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班主任工作条例。

    一、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一条  班主任是班级的直接管理者,全面负责管理班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日常行为。

第二条  班主任是班会的召集者和组织者,负责上情下达,定期分析与小结班级状况,布置工作,指出班级建设中存在问题,明确班级建设目标和发展的方向。

第三条  班主任是班级学生思想和行为的教育者和引导者。有责任了解和把握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行为表现,对发现问题的学生,给予正确的教育、引导和帮助。

第四条  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的奖学金、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等的初步评定和审核。

第五条  对发现有问题的学生,班主任有责任与家长联系,反馈学生在校表现,以取得家长对子女教育的配合和支持。

第六条  班主任负责指导班委、团支委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  班主任负责对班级学生政治思想和日常行为表现给予鉴定。

二、班主任工作要求

第八条  必须密切与学生的联系,了解和把握学生的现实状况。

1、经常性与本班学生谈话谈心,鼓励先进,批评不足。指出问题,限期改正,指导学习,疏导心理,解决矛盾。

2、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学生宿舍,检查宿舍情况,了解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3、班主任必须定期检查考勤相关记录,掌握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考勤记录按规定上交。

第九条  班主任应认真参加班主任例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并能根据要求将有关工作布置落实到位。

第十条  班主任应有明确班级建设发展的目标和计划,对班级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每月组织召开班会一到两次,指导班委、团支委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班主任在学校奖学金评比、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二条  班主任每学期末要进行班级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按规定上交。

第十三条  班主任要与家长保持一定的联系,对有问题的学生,要及时将情况向家长通报,共同做好学生的帮助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  对学院组织以班为单位进行的大型活动,班主任应按要求参加,并对班级同学进行相应指导。

第十五条  班主任要认真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六条  在学生择业就业过程中,班主任要给予学生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七条  班主任必须做好相关工作与会议记录。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

第十八条  学院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每年年末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  考核采取查验工作记录、班级学生打分和考核小组评定相结合的办法。

第二十条  每年评出23名优秀班主任,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从学院的优秀班主任中推荐参加学校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第二十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则给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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